AIGC侵权“首案”落入中国法院,只有二道贩子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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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朋友圈看到了一个噱头颇大的判决书,所谓全球AIGC侵权首案

看完判决书,最大的感受是,法院和法官、原告和原告律师都爽到了,因为触摸到了“首例”的桃子,独有被告受伤。

点开判决书之前,以为这件案子会类似绝大多数图片侵权案件,被告既有涉案侵权图片使用者,也有生成图片服务的提供商,没想到是单独将这个AIGC平台起诉了。

这个被告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是AIGC平台,充其量是一个二道贩子,自去年以来很多头脑灵光的国内公司,花不多的钱在openai上买点接口权限,自己再定制化一下,包装一下,就成了各种“ai写剧本”、“ai绘画”的人工智能新势力,这家公司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本案案情相对简单,原告是奥特曼IP的中国独占授权人,发现被告在输入“奥特曼”和一些拓展词后,会输出和奥特曼实质性相似的图片,比如美少女战士版奥特曼、葫芦娃版奥特曼等。

在侵权行为认定上,法院认为被告平台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和改编权,至于让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则是被告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并据此判赔1万元。

到这里,就有点割裂感了,个人也是chatgpt玩家,根据过往操作经验,表示有点疑惑。

第一点,要生成类“奥特曼”的图片,还真得带“奥特曼”的输入词才行,要是按判决书中“额头中部如鱼鳍状呈对称……”“全身以银色为底色……”之类的描述性词汇,反而得不到奥特曼的样子,我经历十几次尝试后,最接近的一次是这样,够不上实质性相似吧。

 

要不怎么说,评论家难成文学家,创作和总结的大脑运动就不是一个路子。

所以说,AIGC生产出侵权内容的大头在用户那一侧,注意义务的大头在用户那一侧,比如著作权侵权,“生成一张魔童哪吒喝奶茶的图片”,比如商标权侵权,“生成一张带喜荼文字的宣传图”。

总不能每一次,用户都用合理来源抗辩把锅甩到AIGC平台上吧。

堵是堵不住的,要堵住,那除非从关键词上就设立关卡,让用户根本就得不到该关键词生成的内容。

第二点,平台要真收录关键词,搞禁止生成,那用户体验将被削弱到惨不忍睹。

这些AIGC平台有敏感词吗?当然有,比如在文心一言中,我输入了代表域中之大的一个名字,平台回我一段官方简介,然后,我就被禁止输入了,也不知道是短期封号还是永封……

平台知道轻重的,有的敏感词要是没看好,能整到负责人坐牢。

那要整个知识产权权利客体收录,你奥特曼能收录,我一个国产不入流动漫角色也能收录,不然知识产权也分三六九等吗?遍地都是敏感词,那酸爽不敢想象。

根本就堵不住,就算堵了,用户也能克服困难,上传图片生成类似的呗。

第三点,“奥尼尔也干了”——文心一言也干了。

水这篇小文前,在我被封号之前,我也向文心一言提了类似问题,如下

 

这左看右看,和奥特曼相似度不低吧?描述词再详细一点,应该还能更像,比如“两眼发光”、“复古动漫风格”等。

有和没有是分界线,像和不像不是。

那怎么奥特曼权利人不找文心一言的麻烦,找这些二道贩子的麻烦?二道贩子好欺负嘛。用来试试水再合适不过了。

总而言之,说理和判决有点纽扣系错位的感觉。

好有一比,开药店卖砒霜被罚款了,不是因为卖砒霜行为本身而罚款,而说因为未在店口张贴砒霜有毒的说明而获罪。

这么一张告示意义大吗?买家买砒霜是用来入药的,还是用来毒武大郎的,人家比你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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