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是不可能创造意识的,就像上帝造人只是一种错误的假设而已。
但现在有许多人盲目地认为随着人工智能进一步发展,随着算法的复杂以及存储与计算量像天文数字一般膨胀,有一天似乎生命的意识就会在人工智能的机器中自动出现。
这真的其实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妄想,完全不是一个有可能实现的梦。
不少人对此有强烈信仰的理由完全是基于一条他其实并没有深入了解其具体内涵的辩证法基本观点:量变引起质变。
初始的“质”若没有,量再怎么累积,也是不会有相应的“质变”的
我也是完全赞同“量变引起质变”的辩证法基本的观点的,但很遗憾,我在这里要指出:用在这里完全是误用。
为了说明这一点,先举一个正确的适用“量变引起质变”的例子。
我们每个人身体内部或多或少都有少量的癌细胞,这是一条你应当了解的基本科普常识,但在量少的时候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是不会带来不利影响的;但当癌细胞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其数量所带来的破坏力已经超过人体的正常健康细胞的免疫能力的时候,我们的身体系统就会产生致癌病变,这确实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们要注意到:在这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中,癌细胞是必须从头到尾始终存在的,不可能始终没有癌细胞,却突然产生癌症。这就好像方舟子其实是不能要求量大能致癌的“黄曲霉素”一丁点含量都不能出现在普洱茶上一样的道理。(在这里顺道说一句,方舟子的科普一半以上是伪科普。你要是自己有分辨眼光,看看还是可以长知识的,他的博士毕竟不是造假的;要是本来就缺乏科学素养,最好理都不要理。)
这又好像我们城市里总是每天会有垃圾存在,但只要每天管理得当,及时倾倒与处理,垃圾并不会影响我们的生活与瘫痪我们的城市;但假设垃圾的数量急剧增长,而清理垃圾的人员却没有增长乃至在减少;这种增长的量变显然会引发质变,将使一个干净、文明的城市彻底变成一个垃圾堆积而不适合人居的城市。
也就是说,“量变引起质变”这条辩证法规律的本质其实还是更根本的“对立统一规律”,是“斗争”的对立的力量的此消与彼长。换作中国古代哲学的辩证法概念,“此消”就是“相克”,“彼长”就是“相生”。
但辩证法的这条基本原理如果拿来观察人工智能是否能创造生命“意识”的问题时,我们应当注意:如果人工智能可能创造“意识”,那么这“意识”的基本因子,绝对不是在未来数量膨胀时候才出现的,其作为与机械计算相对立的因子,应该在起初也就是现在,乃至计算机被发明时就已经存在了。若是照这个道理,甚至最原始的计算机——“算盘”也是应该有“意识”才对。然后再进一步,应当是一切人类的工具哪怕再简单也应当都是有“意识”的才对。如果这一条不成立,是不可能指望“量变引起质变”的效应会发生的。
“星星之火”是“可以燎原”,但前提是“火种”必须有,不能一点革命的火种都没有就指望未来能够有革命的烽火燎原。
我们不能指望我们房间里的电源开关是有意识的;但却指望计算机集成电路的“0与1”机制的复合却会最终产生“意识”。这是不合道理的。
因此,绝对不能简单地误用“量变引起质变”,而就以为等得时间够久了,天上就会掉下馅饼了。
“意识”与“智能”其实是分属不同质的两个范畴的概念
更何况,显然,“意识”与“智能”其实并不是同一概念,这证据是如此确凿,却往往被视而不见。证据在哪呢?一切生命,比如乃至苍蝇与蚊子这样的低等飞虫,都是有意识的,所以都能条件反射般地主动逃避人的拍打;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有高智能。就我们当今的人工智能的发明来说,其实在许多方面的“智能”已经远远超过我们人类;这就像汽车等交通工具,以及其他人类制造出来的其他工具,在交通运输等许多能力方面早就远远超过了我们,但我们并不能说这些机械性的工具是有生命意识的。
因此,将“智能”的数量累积的“量变”所引发的“质变”误以为是“意识”的诞生将是完全错误的。这完全是一种牛头不对马嘴的逻辑误解。
我们确实应当期待人工智能的“智能量变”在未来将引方革命性的“质变”,其所变革的社会将会令人难以想象的便利,智能环境与人类的互动,也同时将引发人类自身的“智能”革命;所以,在未来的某一天,也许人人都将是高智商的,都将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所有人都将只从事创造性的工作,而机械重复性的工作将彻底为机器所取代。但这绝对不意味着人工智能机器是有“意识”的。
意识依然只专属于生命的领域而与机械无关,而且将永远是如此。为什么是如此?至少在目前,我们是很难解释清楚的,但宇宙原本的奥秘似乎就是如此。就像上帝不可能创造人类,人类也是不可能创造意识的!
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