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气象局2021年人工防雹工作安排,化隆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于6月1日开始人工防雹作业。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作业起止时间:2021年6月1日——9月30日
作业地点:雄先乡华科村、查甫乡尕什加村、扎巴镇南滩村、昂思多乡德加村、二塘乡香里乎拉村、石大仓乡石大仓村、初麻乡扎西庄村、巴燕镇李家庄村、谢家滩乡牙合村。
作业半径:10公里。
作业使用设备:“37”防雹高炮。
注意事项: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地点,以高炮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高炮。
2、作业期间,炮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经劝告仍不离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围观者承担。
3、炮击区域2-8公里范围内为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以免弹片落地伤人。
4、各炮点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如发现未炸弹头及残骸,要及时报告县人影办或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严禁擅自挖弹、拆弹,否则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化隆县公安局:110
化隆县人影办:0972—8712588
化隆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监制 | 李玉峰
责编 | 鲁永军 石文辉
编辑 | 韩秀梅
邮箱丨hualongrongm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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