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化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张晓权在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7日在化隆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晓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化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化隆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牢把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事业发展新机遇,全力保障中心工作,努力推进自身转型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把讲政治放在检察工作第一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深刻内涵,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持政治定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要决策以及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听取指示,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落实上级院检察援疆的工作安排,选派1名干警赴新疆开展工作,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围绕大局保服务,力促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依法打击了以马文华为首的马伟华、马阿不都等8人利用家族势力、宗派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长期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严查案件办理中的保护伞线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召开联席会13次。认真执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作机制,主动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指导补充证据材料25份。办案中严守法律界限,不拔高不凑数、不漏捕不漏诉,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依法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制教育,结合千名干部下乡宣传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及“冬日六送”等活动的有利时机,安排专人在各乡镇、社区、学校开展扫黑除恶、职务犯罪预防等法律宣讲,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各类扫黑除恶相关宣传20余次。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两抢一盗”等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8件83人,依法批准逮捕47件72人,不捕11件11人;受理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87件129人,依法提起公诉68件96人,移送海东市院3件6人,经审查决定不起诉9件15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诉,积极促成刑事和解不予起诉,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切实维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将控申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突出办案重点,狠抓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的移送、办理回复等各个环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均在期限内予以答复,接待信访群众22次36人,受理举报控告案件4件并及时向相关单位移送,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件2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围绕低收入群众权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和结对帮扶共建工作,依法打击阻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破坏农村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选派4名干警担任精准扶贫村的第一书记和扶贫驻村工作人员,长期驻村开展扶贫工作,资助和帮扶各类物资达6万余元。围绕绿色化隆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县政府支持,认真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督促相关部门对我县黄河流域禁养区7家养殖场全部予以关停并转。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2】。坚决执行中央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衔接,8名干警转隶到监察委工作,按要求将相关办案设备、办案车辆划转给监察委。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设立专门办案组受理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其中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件、介入调查2次,指导补强证据材料31份。经审查起诉7件9人,不起诉1件2人,一审法院已判决4件6人。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办案制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5人。4名员额检察官受聘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集中开展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和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校园欺凌和性侵案件易发的热点问题,联合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出台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同向发力,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力度。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维稳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打击妨害公务、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犯罪。备受社会关注的2017年6月1日化隆县石大仓乡村民暴力袭警案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万某、多某等13人得到应有的惩处,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开展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以案释法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办案中针对有关单位在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3份。主动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开展的 “控辍保学”“大棚房”改造、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提供法律支撑。全力做好杏花节、沿黄马拉松赛、“青海年·醉海东——拉面之乡度新春”等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的执勤任务和驻寺维稳任务,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突出主业抓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侦查监督。依法重点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问题进行监督,刑事监督立案1件1人、行政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4件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 件,纠正4件。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与国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公安交警执法监督检查,和打击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全县正常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审判监督。全面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共办理民行监督案件16件,其中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4件。注重刑事审判监督质效,纠正漏诉同案犯罪嫌疑人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 件,纠正4件。提请上级院提出抗诉3件3人,支持抗诉3件3人,2件2人已被二审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1件正在审理中。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执行监督。加强对刑事被执行人人权司法保障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强化监管秩序监督,开展清监安全大检查24次,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纠正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9人,经审查立案 6件6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6件6人,采纳4件4人。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对全县列入社区矫正的97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加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执行活动、非诉执行活动进行专项监督,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
四、大力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3】。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部署,以保护“水、土、林、矿”生态为重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治辖区内黄河河道沿岸乱建、乱堆、乱采、乱占及畜禽养殖污染排放、大棚房非法占地等行为。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办案原则,办理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我院办理的某公司破坏农用地、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修复农用地190亩,有效保护土地资源。
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以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销售的食品安全为监督重点,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工作,立案监督1起,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就被告人魏某销售假药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当庭认罪,并通过《海东时报》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以保护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金为重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依法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欠缴土地出让金企业3家,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997万元。我院办理的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青海大澈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被高检院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实现了打击犯罪、挽回损失和修复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
五、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全体干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开展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专项检查。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 “两个责任”,积极开展“讲学习、明纪律、守底线”,“以案明纪、廉洁从检” 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作用,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开展各类集体约谈9次、个别提醒谈话25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积极开展“百堂党课百人讲、人人争当主讲人”活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党建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深入开展各项检察改革,促进业务建设。加快内设机构整合,组建新型办案团队,主动适应改革后的办案新模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挂牌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评查、业务分析会等制度,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实现重心下沉、角色回归,有力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实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性检律关系。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阳光检察,发布程序性信息138条、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69份。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紧紧围绕提升执法公信力和干警素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和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采取“实战﹢实务”培训模式,把教、学、研、练、战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20余人(次)。采取检察官上讲台、模拟法庭辩论、法律知识竞赛、专业考试等方式,有效提升整体素能。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决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重视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民主监督意见,扎实做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和案件评议。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及时核查回应舆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注重发挥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矩阵作用,增强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和海东市检察院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化隆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工作措施还需深化落实,服务保障的效果还需提升。二是部分业务工作发展不充分、各业务之间发展不均衡,各项检察职能特别是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的宣传还需加强。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高,智慧检务【4】建设步伐还需加快,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这些短板,我们将认真研究,全力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我们的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县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快化隆“双城”建设和乡村振兴步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积极主动报告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二是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服务保障生态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按照上级院部署,聚焦非法采砂采矿、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为生态强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坚持强化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深入贯彻上级部署,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证据审查能力,发挥审前主导作用,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在内的立体化多元诉讼体系。认真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落实与监察委的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推进检察建议刚性化机制建设、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等改革措施,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五是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对检察队伍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完善教育培训机制,积极储备各类检察后备人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推进科技强检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新化隆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件1
报告中相关用语说明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职务犯罪检察:指在监察体制改革时检察机关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机构、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之后,各级检察机关设置了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专门对接监察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3】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划分的。
【4】智慧检务:指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智慧检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强智慧检务理论体系、规划体系、应用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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