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一轮机构改革,涉及到5个副部级国家局。其中,国家乡村振兴局并入农业农村部;国家外国专家局从科技部“回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国务院办公厅领导的国家信访局,同样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归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而唯一新组建的副部级国家局,则是国家数据局。
推进数据制度设施建设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国家数据局将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发改委是政府系统最重要的部委之一,有“小国务院”之称,负责宏观调控、战略规划、经济体系、改革发展等基础性工作。此前,由发改委领导的副部级国家局,只有国家能源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两个。如今,国家数据局与二者并列,直接凸显出数据已经与粮食、能源一样,成为关乎国家发展的最根本战略资源。
2022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强调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基础资源和生产要素。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必须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包括数据产权制度、流通和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治理制度等。这些,都将是未来国家数据局的重点工作。
规范省级大数据局对标
为适应大数据的迅猛发展,在国家数据局组建之前,全国已经有十几个省(区、市)组建了专门的数据管理机构。
2014年,广东省组建大数据局,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2017年,贵州省组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作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这是省级层面第一个独立设置的大数据局,2018年更改为省政府直属行政管理机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设有数据资源管理处、应用推广处、项目投资处、产业融合处(区块链技术融合发展处)等职能部门,还管理大数据应用推广中心(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等两个事业单位,几乎涵盖了所有涉及大数据的领域。
各省的数据管理机构,其名称、职能、规格、领导体制等各不相同,也折射出其发展重点的差异。有些偏重于电子政务,有些偏重于数字经济。
譬如,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设有信息化推进处、法规标准处、数据资源管理处、应用推广处、融合发展处等部门;山东省“大数据局”设有电子政务处、数据应用管理与安全处等;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设有发展规划处、数据资源处、应用推广处、基础设施和安全处等;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设有电子政务处、行业应用处、项目建设处、政务服务处、数据资源处、数据运营处等;广东省2018年机构改革组建“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设有数据要素处、基础设施处、安全管理处等部门。
有些省份的大数据局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或加挂牌子。如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加挂“省大数据管理局”牌子。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加挂“省政务大数据局”牌子。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加挂省政务服务管理局。
多数省份的大数据局,属省政府直属机构。福建省则是在“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省大数据管理局”牌子,由省发改委领导,发改委一位党组成员兼省大数据局局长。甘肃省大数据管理局归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兼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此外,未设立大数据的地方,如四川、河南、北京、湖北、天津等省市,则设立有“大数据中心”。
打破“数据烟囱”
今次机构改革,国家数据局的组建并厘清职能,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省相关数据管理机构,将据此对标,规范设置,并理顺与网信、发改、工信部门的关系。
近些年来,大数据的发展,在推动电子政务、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大数据杀熟”“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一方面,造成数据分散碎片化,且设施重复建设,各部门相互割据。银行、市场监管、公安户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水电煤气等不同部门,各有一套数据管理系统。而实际上许多基础信息大同小异,企业、公民个人不断重复提交。
另一方面,对数据的违规滥用,侵犯公民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出台新规,严打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设置不同价格的行为。
国家数据局的组建,将有序规范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利用,推进同步交互、共享共融、互联互通,发挥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并且提高利用效率和治理能力,维护国家安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虽然国家数据局的名字突出“数据”,但作为数字经济的牵头部门,未来将在更大范围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应用等新兴数字产业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和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文 ︱ 马浩亮)
(原文刊登于2023年5月1日出版的香港《经济导报》,总3542期)
本文为香港《经济导报》新媒体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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